关于申报中美人文交流(美国学生来华留学)专项奖学金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实施《留学中国计划》,鼓励中美高校建立和深化合作关系,吸引更多的美国青年学生来华留学,教育部特设立中美人文交流专项奖学金项目。
现将该奖学金项目的有关情况和申报办法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类别
中美人文交流专项奖学金,分为学历生奖学金和学分生奖学金两类,执行期至2013年止。
二、提供对象
(一)学历生奖学金
学历生奖学金向我校新录取的研究生阶段、全学制美国学生提供,已获得其它资助项目(不含全勤奖、成绩优秀奖等鼓励性奖项)的学生除外。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二)学分生奖学金
学分生奖学金向在我校学习3个月及以上、美国高校承认其在我校所获学分的美国学生提供。
三、奖学金内容
(一) 学历生奖学金为全额奖学金,不可拆分使用。
全额奖学金内容包括:
1、注册费、学费、实验费、实习费、基本教材费和住宿费;
2、 提供学生在学期间生活费,硕士研究生人民币1,700元/月,博士研究生人民币2,000元/月;
3、提供日常门诊医疗费和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600元/人年;提供新生一次性安置费1,500元/人;
4、奖学金期限与各专业学制相同。汉语授课的硕士专业,在学制年限的基础上可以增加一年汉语补习时间。
(二)学分生奖学金为部分奖学金,免学习期间的学费。
四、申报办法
请将2011年度学历生奖学金项目推荐名单于2011年6月20日前上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2011年度学分生奖学金项目,有关申报材料于2011年9月15日前(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上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五、国际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健雅
电话:64434754 转804
Email: zhaojy@mail.buct.edu.cn
附件1:
学历生奖学金申请材料要求
1、 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含学习专业、学生层次);
2、 候选人须登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来华留学网上报名信息平台(laihua.csc.edu.cn)提交电子申请信息,并将电子信息提交后自动生成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下载后附件人亲笔签名提交。
附件2:
学分生奖学金申请材料要求
1、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含学习专业、学生层次、来华学习起止时间);
2、交流协议复印件;
3、项目学生须登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来华留学网上报名信息平台(laihua.csc.edu.cn)提交电子申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