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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文

2012年度聘请外国专家校级重点/普通项目立项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11-10-09  |  浏览量: 次  
各学院:
    根据教师申报,并结合我校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经学校外专项目领导小组评议,已确立我校2012年度校级外专重点项目(共计28项)和首批普通项目(共计18项)(以下简称“重点项目”和“普通项目”),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和附件2
    请获准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及各学院严格按照《北京化工大学聘请短期外国专家项目管理规定》(北化大校办发【201115号)执行,提高经费使用效率。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应按项目预算合理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专家经费的用途,不得挪用和挤占。重点项目如需报销国际机票时,需外专在机票报销单据上亲笔签名,否则不能报销。执行项目的金额超出预算的部分应自行支付,年末未使用的外专经费学校将予收回。
外宾来访之前,请项目负责人登录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主页中的“国际暨港澳台交流与合作信息平台”在线填写《外国专家来访申请》,注意在“专家来访性质”中选择您所执行项目的相应种类。项目执行后一个月内需完成相应的项目成果报告,并尽快完成财务报销。
    2012年1月,学校还将组织2012年度普通项目的第二次申报(不包括重点项目),此次未参加申报的教师还可以在本学期末继续申报,届时请关注国际处通知。
 
                                北京化工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1年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