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关于申报2012年度校级重点/普通短期外专项目的通知
各院系相关教师:
为落实北京化工大学国际合作发展战略部署,进一步吸引海外文教专家来我校讲学及科研合作,我校实施聘请短期外国专家项目(以下称“短期外专项目”)。根据我校《北京化工大学聘请短期外国专家项目管理规定(试行)》(北化大校办发[2011]15号文,http://www.xjqdzc.com/CEV/qt/dzjlf.jsp?id=25 ),2011年度中,我校组织实施2012年度校级重点/校级普通短期外专项目的申报工作,鼓励我校教师邀请国际知名的专家学者到我校进行短期讲学、访问和交流,为我校学科、科研及教学等方面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支持。项目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聘请对象:外国专家指具有
2、我校教师申请短期外专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承担研究、教学教改、应用等课题项目的经历;(2)具有良好的外语沟通能力。
3、对于校级重点项目,优先考虑承担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和教学任务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学科的申报。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是指国家973计划、863计划、国家攻关计划、国家自然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及新兴学科、交叉学科课题以及与国民经济发展紧密结合的高新技术开发、产学研结合的项目。
4、申报重点项目时,需有已获批的国家级、省部级或市级科研项目为依托(2012年在研),依托项目在本次校级项目申请书中称“原项目”。
5、短期外专来访时间:
二、申报及批复方式
1、本次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纸质文件同时并行的方式。申报教师需于
2、申报重点项目时,申请书中有关“原项目”的情况,需向国际处提交已有依托项目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3、外教专家来访时间超过一周的,除填写《北京化工大学聘请短期外国专家校级重点/普通项目申请书》外,邀请人还须提供详细说明材料、教学计划或研究计划、被邀请学者同意来访并从事上述教学或研究的回复材料。
4、学校将对申报项目组织评审,并在校级重点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国家外国专家局设立的“2012年度外国文教专家重点项目”。不能入选校级重点项目的申请,经评审后可转为校级普通项目。
5、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将于2011年9月底将评审结果通知有关院(系、所)办公室。
三、经费资助
1、资助原则
(1)优先资助与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有关的重大项目;
(2)优先资助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发展中学科;
(3)优先资助国家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重点领域是指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重点发展、亟待科技提供支撑的产业和行业。优先主题是指在重点领域中急需发展、任务明确、技术基础较好、近期能够突破的技术群;
(4)优先资助境外一流大学及研究机构的学者或世界知名学者来访;
(5)优先滚动资助前三年(含本年)引智效益显著的外专项目。
(6)优先资助在2012年暑期小学期举行系列学术讲座的外专项目.
(7)原则上,每位教师每年只能申报和承担一项校级重点项目或普通项目。同一外国专家的同一年来访只能获得一项短期外专项目资助。此项目不资助已列入如“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千人计划”等高端引智项目的短期外专来访。
2、资助标准
(1)校级重点项目资助额度原则上最高不超过3.5万元,校级普通项目资助额度原则上最高不超过0.6万元(平均资助额度5000元);
(2)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包括:国际旅费(限校级重点项目)、外专生活费、外专零用费、在京交通费、资料费、讲课费和其他费用,并依法纳税。
(3)校级重点项目资助标准:国际旅费不能超过项目批准经费额度的50%,讲课费原则上按照最高不超过400元/课时·人标准计算且不能超过15%,生活费按照最高标准不超过800元/天·人标准进行资助,零用费按照50元/天·人标准进行资助。
(4) 校级普通项目资助标准:讲课费不能超过项目批准经费的15%,零用费按照50元/天·人标准进行资助并不超过10%。访问时间在一周以内的项目,生活费按最高标准不超过800元/天·人标准资助;一周以上的项目申报,在5600元/人次的基础上适当增加(经费资助额不按天数计算)。校级普通项目原则上不包括来访专家的国际旅费。特殊情况需由我校提供国际旅费,邀请人要提前两个月向国际处提出申请,获得学校批准后,方可向对方提供;否则,学校外专经费不予报销。
四、项目管理
1、获得立项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申报计划认真执行,不得擅自更改拟聘专家人选或专家工作计划。如确实需要更改计划时,需事先提出书面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
2、项目执行完一个月内,项目执行人需在线提交《北京化工大学聘请短期外国专家校级重点项目/普通项目成果表》,及专家讲座文稿、照片等。
3、学校将对项目总结及执行情况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项目按规定办理报账手续;未通过审核的项目,学校有权取消或削减项目资助额度。
国际处联系人: 张静
地 址: 逸夫会议中心二层 国际处办公室
联系电话: 64434754或64451480 转802
Email:zhangjing@mail.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学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