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聘请外国专家校级重点项目、普通项目(第一批)及本科教学质量提升项目立项通知
——北化国际处[2012]7号
各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教师申报,并结合学校发展规划,经学校外专项目领导小组评议,已确立我校2013年度聘请外国专家校级重点项目20项、普通项目(第一批)10项,及本科教学质量提升项目7项。项目名单详见附件。
请获准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及各学院严格按照《北京化工大学聘请短期外国专家项目管理规定》(北化大校办发【2011】15号)执行,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1、外专来访之前,请项目负责人登录国际处网页“国际暨港澳台交流与合作信息平台”(网页左下角),在线填写“外国专家来访申请”,注意在填写“专家来访性质”时请选择相应的项目类别。若实际来访情况与最初的申报计划不符或有变化,需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并在填写《外国专家来访申请》时予以注明,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拟聘专家和工作计划。
2、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应按项目预算合理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专家经费的用途,不得挪用和挤占。接待过程中应尽量缩减用于餐饮、游览、礼品等招待费用的支出。如需支付外专讲课费,请提前登录学校财务处网站在线提交劳务费申报,并需留有外专领款亲笔签名。报销国际机票时需提供机票行程单和登机牌原件。超出预算的接待开支原则上应自行支付解决,年末未使用的外专经费学校将予以收回。
3、项目执行后一个月内需完成相应的项目成果表(请到国际处网页/专家来访中下载),凭项目成果表到国际处完成财务报销。对于执行效果不佳的项目,学校有权取消或削减项目资助额度。
根据教师申报,并结合学校发展规划,经学校外专项目领导小组评议,已确立我校2013年度聘请外国专家校级重点项目20项、普通项目(第一批)10项,及本科教学质量提升项目7项。项目名单详见附件。
1、外专来访之前,请项目负责人登录国际处网页“国际暨港澳台交流与合作信息平台”(网页左下角),在线填写“外国专家来访申请”,注意在填写“专家来访性质”时请选择相应的项目类别。若实际来访情况与最初的申报计划不符或有变化,需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并在填写《外国专家来访申请》时予以注明,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拟聘专家和工作计划。
2、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应按项目预算合理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专家经费的用途,不得挪用和挤占。接待过程中应尽量缩减用于餐饮、游览、礼品等招待费用的支出。如需支付外专讲课费,请提前登录学校财务处网站在线提交劳务费申报,并需留有外专领款亲笔签名。报销国际机票时需提供机票行程单和登机牌原件。超出预算的接待开支原则上应自行支付解决,年末未使用的外专经费学校将予以收回。
3、项目执行后一个月内需完成相应的项目成果表(请到国际处网页/专家来访中下载),凭项目成果表到国际处完成财务报销。对于执行效果不佳的项目,学校有权取消或削减项目资助额度。
北京化工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
附件2:北京化工大学2013年度聘请外专校级普通项目(第一批)立项名单
附件3:北京化工大学2013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提升项目立项名单